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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2章(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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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瑜,走,我送你回房间!”

宋明瑜觉得不必,这个时间,林香多半已经回来了,而且就在一个酒店的上下楼层,她一个人也没问题。

但宋琪岚坚持要送,宋明瑜也就不再婉拒。

宋琪岚当然不只是好奇。

宋明瑜早就该回房间了,但因为江宛如,在这儿耽误了不少时间。

宋琪岚于心有愧,挽起宋明瑜的手臂,主动表达了亲近,又转了转眼睛。

“明瑜,你之前说想签约明星做代言——这个事情,我帮你!”

代言人

八十年代, 娱乐圈对于普通人并不像后来那样完全高不可攀。

更别说宋琪岚自己就是豪门出身,富豪圈子和娱乐圈这年头可以说是联系紧密,她要帮宋明瑜牵线搭桥,根本用不着费什么工夫。

很快就有人主动和宋明瑜联系, 说自己的名字叫陈望, 是艺人曼宜的经理人。

这年头的港城娱乐圈, 还是一个经理人——也就是经纪人占据举足轻重地位的时代。

这位经理人的来历不小,时下港圈最红的钟红是他一手带出来的, 就连圈子里最顶尖的成姓男影帝也是他的好友。

但这并不代表陈望就自视甚高, 恰恰相反,他从不摆架子。

而且对于自己旗下的艺人向来是主动出头的,他不会错过任何一个机会。

作为公司的金牌经纪人, 陈望在宋氏那边派人传话, 有这么个代言人机会的时候,他就已经心动了。

但要不要签, 陈望还很犹豫。

服装这种东西不比其他有些品类的代言,一旦签约,那曼宜的风格也就固定下来了, 如果这家品牌恰好是走甜美风的, 那曼宜要是答应了, 事儿就不好办。

——她出道时在港姐比赛里头就是走的甜美风。

但如今三年过去,甜美风也终究要往成熟女人蜕变,更不要说曼宜要往大屏幕常驻的位置冲刺, 甜美女孩的形象对她没什么帮助。

但是这个代言机会又很难得。

1986年, 不是哪个明星都能拿到代言,本身愿意找人拍广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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