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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3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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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说这家伙不够出色,毕竟是拿过英超金靴的人物。

但如果要形容贝巴的踢球风格,最擅长起外号的中国球迷给他起的外号显然是最好的总结——

潇洒哥。

在梅西因为各种原因化身散步帝之前,贝巴散步敢称第二,没有人敢称第一。

踢完全场比赛,人家衣衫不湿,发型不乱,不但懒得跑动,甚至在进球后也懒得庆祝。

就这样一个究极懒鬼,居然在曼联取得领先,急需全队参与防守的时刻,居然力压欧文和埃尔南德斯上场?

他想不通,真的想不通。

别人都想不通, 为什么这个时候选择让贝尔巴托夫上场,弗爵爷是知道原因的——

他儿子欣赏他。

就这么简单。

其实欣赏贝巴的,何止是诺亚呢?

他也很喜欢这个保加利亚人。

否则又怎么会为他豪掷3000多万英镑, 为他折腾到转会窗闭关前5分钟还在争取, 甚至亲自去为他接机,又亲自开车送他去卡灵顿体检?

虽然球迷们总是诟病他的跑动少, 觉得他懒洋洋, 但他从没责怪过他,因为每个球员都有每个球员的特点。

贝巴的优点,在于他球商和技术,他喜欢精准地触球,他可以在狭小空间里护住皮球,他喜欢串联和为队友制造机会。

这个看上去冷冰冰,内心狂野,有点闷骚的家伙,其实像坎通纳一样,是个非常职业,在态度上无可挑剔的球员。

在加盟曼联之后, 他付出的努力比谁都多, 而当他因为种种原因将他放在替补席上的时候,他从无怨言, 而是一直用实际行动, 来表现给他看, 证明给他看。

或许也是因为以上种种原因, 他的儿子明明没有和他成为过队友, 只是当过两年的对手,但在诺亚成为曼联助教后, 除了老队友外,他最喜欢贝巴。

众所周知,诺亚的喜欢,是不加任何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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