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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外,城市阴影角落,有组织的恶势力也很猖獗,地下赌场、走私贩运、敲诈勒索、色情场所、盗版光碟等,都是常态。
社会发展迅速,新事物的出现就会衍生新的违法行为,比如盗版光碟就是因为影碟机全国流行,于是出现了盗取版权的生产商。
除了盗版光碟,还有盗版书籍,盗版磁带等。
很难管,也管不了。
哪怕在版权重视的现在,也有很多人去看枪版电影,去非法网站看盗版小说,毫不尊重创作者的劳动成果。
这是国人的一种“文化”,省钱最重要,其他不在乎,能免费为什么要花钱?那不是傻子吗?
无可厚非,经济不允许只能去选择其他方法,从另一个角度想,至少盗版书籍曾经帮助了很多学生。
当年,普通人只知道花最少的钱去买自己喜欢的娱乐物件,却根本不清楚其背后的非法利益链,甚至于【盗版】两个字都变成了生活常用词汇,进店就问老板有没有盗版的。
加了一个盗字,怎么可能是正经东西。
听完老吴的话,陈益觉得对方还有遗漏,于是开口:“那个时候专业乞丐很多吧?”
钟黎云说自己离开福利院后是通过流浪捡垃圾过活,直到在录像厅遇到了项石,自此苦难人生迎来第一个转折点。
陈益当然是不信的,最起码不会全信,他要是能说实话,今天也用不着来见老吴。
那么一个儿童在八九十年代浪迹街道,有何生存甚至赚钱的方法呢?
陈益首先想到乞讨。
乞丐,在那个时候称得上【职业】。
八零后九零后回忆小时候,家里三不五时会有乞丐上门乞讨,一开始来的是一些真正的穷苦人,大多是老人、孩子、带孩子的妇女,极少看到青壮年。
而随着时间的推移,一些青壮年也加入了乞丐大军当起了乞丐,逐渐将乞丐这种原本因为生活困难不得已而为之的兼职,变成了附带技能的专职。
开始的时候,乞丐乞讨不在乎别人施舍的是饭还是钱,一毛?几毛?一块?无所谓,只要不饿死就谢天谢地了。
可是当职业乞丐加入到乞讨的队伍后,他们对施舍的人开始挑三拣四,饭菜不要,一毛太少,后来发展了团伙乞讨,甚至上升到违法。
一人拿着把破乐器,到富贵人家家门口一顿乱吹乱打,少则几十多则上百,不给不走。
被动接受变成强行乞讨,善恶只在一念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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