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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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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宫里跑出去,正好冲撞了皇后,被殷明澜下令用棍打。

万福救了她第一次,因为它找人乱跑,殷明澜下令重选的宫女这才齐备,到琼华殿当值时发现一身是血的她;它一身的伤,好不容易死里逃生,又为她挡了第二次。

合欢十指扣进土里,哪怕抠出血,长长的指甲劈开,她也没有喊一声--

如果那天她直接死了,那该有多好;

如果这次她醒不过来了,和万福一起过奈何桥,去找父皇,父母亲,该有多好;

如果父王母妃没让她躲回京城,而是一家人一起殉国,那该有多好;

如果那天看见父皇身边沈伴伴抱着的小狗,她没有兴高采烈地抱着它,而是退回御兽监,那该有多好。

万福会是一个有娘亲的小狗,在御兽房平安一生,而不是躺在那里,为了一个没用的主人,妄送了性命。

合欢恨所有人,但最恨的,唯有自己!

是她无能,保护不了所爱,还要连累它救她。

呵,高长青说的没错,孟合欢就是一个拖累,成日自以为是,以为自己念了一些书,就能改变一些什么,拯救一些什么,其实,她什么都不是。

连自己最爱的小狗都护不住,她就是个祸害,累赘,没用的人。

其实,哪里有人需要她的拯救呢?孟合欢,不过是一个傻子,别人看着她取乐,施舍一些东西,她就以为这就是金兰之交,同窗之宜了,可笑,到头来,爱她的,护不了,留不住。

可笑!

“万福,你是天地生灵,我不忍让你为棺木所困,不得来去。这棵树是父皇钟爱,他一定会保佑你不被打扰。我生如浮萍,没有归处,今日能在这里,明年还不知道在哪,你要想我了,想吃什么,一定要来托梦,以后不怕病痛,也不怕积食了,想吃多少都行。还有,若在地府如果玩的快乐,还不想投胎,就去找找父皇,还有我的阿爹阿娘,他们如果没有转世,一定会喜欢你的。”

“傻狗子,你不是最爱听我唱的歌吗?”

合欢扯起嘴角,将挖土断掉的簪子放在它身边,又放下一捧土。

“狗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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