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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仍是一无所获。
胡百兴长长吐出一口郁气。
看似自家的灵羊只是比普通牲口更通人性,但胡百兴坚定认为灵羊带财,自从有了它,牧场生意是一日好过一日,生意场上顺利又红火,硬生生将滁州城中两大牧场呼风唤雨挤成三足鼎立的局势。
在胡百兴的吹嘘下,认同他这想法的人不少。
是,按理说,财不外露,他应该将灵羊藏起来。
可是这人若挣了银钱却不能花,不得难受的紧,若是得了宝贝却不能向旁人炫耀,收获他们羡慕又嫉妒的目光,这生意做着还有什么意思。
在胡百兴心里,若要排个顺序,第一必是牧场,第二是宝贝灵羊,第三才轮到他自己。
自家灵羊这么聪明,又能助添运势,乃是大大的宝贝,言语说不出的千好万好,就应该受众人夸赞敬仰,人人喜爱才是。
再说这白羊自有灵性,日日晨时外出,黄昏归来,也不是他能管得住的,一般的圈舍都关它不住。
把它供起来好吃好喝还来不及,还舍得将它捆束起来吗。
就在胡百兴暗自拉了个嫌疑人名单,想谁都觉得贼眉鼠眼很是可疑时,跟在他身后的管事迟疑的扯扯他的袖子:“东家……”
管事结结巴巴道:“好、好像回来了?”
“什么叫好像?!”胡百兴斥了一句,抬头往外望去,顿时双眼圆睁如鸡子大小,雕塑般立在原地——
一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逐渐靠近。
熟悉的是身形,这蓬松且浑圆的身形线条,他每日都要看上几遍。
陌生的是外形,原本洁白如云玉的毛发如今东缺一块西少一块,跟秃子似的。
灰扑扑的羊毛杂乱到打结,甚至随着白羊的行动,毛发间簌簌地往下掉沙。
更重要的是白羊的神态,往日胡百兴曾自得于白羊通晓人性,可以从白羊眼神和小动作中观出喜怒之色,很有些神异。
可如今,如今它只有满身的疲惫,浑浊的双眼,仿佛拉了十几夜石磨未曾休息片刻的驴!
胡百兴心疼的眼泪都快飚出来了:“哪个天杀的滚蛋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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