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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北美你管这叫尸检官? 第208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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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就知道,警务人员使用强光手电当做手段的时候,手是往上举起来,高过肩膀,而不是平端着的。

这是因为光源是相互的,柔和光线还好,这种强光,一旦平射,持灯人的视野也会受到影响,另外这个动作,方便出现突然袭击时候,直接发力砸过去。

第二,是使用习惯问题。

类似警察这些受训人员。

他们使用手电筒的时候,一定是自己更不灵活的手掌,比如左撇子用右手,右撇子用左手,和普通人,完全相反。

为什么呢?

因为高举强光手电筒,只是控制技能,是为了配合另外一只手的掏枪瞄准,所以更灵活的那只手,必须空出来,作为攻击或者防御的手段。

这就是普通人和受训人员的区别。

也就是说,就算普通人,想到了利用手电筒致盲,再进行袭击,因为当时他的手上拿着手电筒进行攻击,剩下的那只手掌,因为没那么灵活,也很难最快速度进行透明胶带的缠绕工作。

这样的话,他们还不如直接使用别的方法。

综上考虑。

特制的手电筒、专业的使用习惯、熟悉妓女的情况和周围的情况、对妓女可能存在歧视和敌视几乎就将凶手的身份摆明了-同为警队一员的风化组成员!

风化组主要的目标群体,只有嫖客和妓女。

妓女和嫖客相对来说,没有那么危险,加上交易时间,大部分时候,都是晚上和凌晨这个时间点,强光手电筒,是十分适合风化组警员的执法工具。

加上这些人,本身就对辖区妓女情况十分清楚。

这才能轻松在短短两天时间,干净利落杀死十名妓女受害者!

格林想明白这些,露出佩服的神情:“布莱恩老大,你是怀疑风化组的同事?”

布莱恩点点头:“对,之前c5组的尸检官,其实已经通过受害者的伤口痕迹,将凶器的大致模样弄出来了,但是他下意识将凶器定义为了实体重物,直到我看到了那些巡警的特制手电筒,才发现这玩意更符合。”

格林放下手电筒,朝布莱恩感慨道:“布莱恩老大,你太厉害了,居然通过刚才的一点事情,就联想到了妓女被杀案的凶手犯案过程,直接锁定了凶手的身份!”

布莱恩对格林的夸奖,并没有表现出得意的神情,只是淡淡道:

“这其实只是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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