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之十 定章程(求月票)(3/3)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明开海,非为任何一衙门谋私利,乃为益国之用,补民之需。非谋私利,所以行事皆以光明为尚;益国之用,故征收税费皆明榜公开;补民之需,因此一切规则之制定皆以方便人民谋生谋富为依归。

第二项是定出入规矩:外来船只进入大明海域,必须按照规矩停靠在制定港口、海域,否则即视为贼,大明水师将依法驱逐甚至歼灭之;大明船只外出,则需到市舶司领取船引航标,否则即为走私。

第三项是管理人员征选,分公任、征辟、推举三途。公任者是朝廷委派的正式官员,如李彦直大明市舶司总巡按,相当于是海关总长,是代表朝廷管理整个市舶司。征辟是主管官员从社会英才中选任僚属,如李彦直之征陈羽霆为主管。推举则是群推制,如市舶司以后形成市集,可由商人内部自行推举形成自治管理机构——此制既减少了公家的行政负担,又能切实解决商贸中引起的纠纷,在大员行之有效,所以陈羽霆也就将之搬了过来。此外陈羽霆又建议开设专门之学校培养专门之人才以供选用,即将育才与选才结合起来,这已是后话了。

第四项是货物种类的规定,即依照国家的利益限制乃至禁止出口若干种类之货物,又依据国家之利益鼓励进口若干种类之货物(如武器粮食、特殊矿产、贵金属等)。除禁止之货物外则不设货物进出口总量限制——这一条是打破了大明以往朝贡贸易中对贸易量的僵化限制。

第五项是进行公开的税收制度,以往朝廷之设市舶司,一艘船该收多少税,一担生丝该收多少税,公开的税额定得不高,可在实际操作中市舶司属吏却上下其手,因此富了贪官污吏却亏了国家,陈羽霆依照大员的经验拟定此项,即是针对这类的弊征。

第六项是度量衡制定,当时大明本土和属国朝鲜、妾国日本等地度量衡都不统一,即使是大明内部各地方,升斗尺寸也有参差,官吏为了克扣商人百姓,更常常用上大斗进小斗出的伎俩。至此陈羽霆乃以市舶司总署的权威明确度量衡,要求海内海外,不管是佛郎机、回回还是倭商,都必须以市舶司总署所规定的尺、斗、秤为准,并立此为天下万邦之通行度量衡。

第七项是货币使用,规定了银钱的成色,又准备逐步制造银币,以计币代替秤两。

第八项是商业诉讼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收藏网址:https://www.fulishuwu.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