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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还需要延平王,延平王可不能在这时候撂挑子啊!”
&esp;&esp;朱宏煜没答应郑成功的乞骸骨,可却也没有拒绝。
&esp;&esp;只是说现在不行!
&esp;&esp;基本上就是在暗示,乞骸骨的事情,稍后再说。
&esp;&esp;最主要的原因是他朱宏煜要脸,他前脚才宣布了对郑成功的封赏,要是后脚就同意了郑成功的乞骸骨,让天下人怎么看他?
&esp;&esp;所以,乞骸骨的事情不着急,只要郑成功有个表态就行,慢慢来吧!
&esp;&esp;郑成功退回朝班,朱宏煜继续颁布圣旨。
&esp;&esp;第四条圣旨,是下令科举于三日后正式开始举行,为大明擢拔足够的官员,为统治阶级吸收新鲜血液。
&esp;&esp;第五条圣旨,是朱宏煜下令废除大明的户籍制度。
&esp;&esp;废除军户,民户,乐户,商户,盐户等户籍差异,统一改为民户,废除贱籍奴籍,颁布国人不得为奴诏令!
&esp;&esp;其实最主要的还是废除贱籍,至于说奴籍,其实早就被废了。
&esp;&esp;大明曾经就有过国人不得为奴的规定,但规定是规定,可没人执行。
&esp;&esp;正所谓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大明的士绅大户们的骚操作特别多。
&esp;&esp;不是不让蓄奴吗?
&esp;&esp;很好,他们不蓄奴了,开始收义子义女!
&esp;&esp;人家有钱,收百八十个义子义女不过分吧?
&esp;&esp;朱宏煜对此也没什么好办法,他总不能说不让人家收义子吧?
&esp;&esp;他所能做的,也只是加强监察工作,抓住了便重罚!
&esp;&esp;当然了,朱宏煜也可以颁布政令,让义子义女同样拥有家产继承权,如此一来的话,或许可以缓解蓄奴这个社会问题。
&esp;&esp;但是,还是那句话,不着急,这件事可以慢慢来!
&esp;&esp;第六条圣旨,是朱宏煜下令废除明末加征的三饷。
&esp;&esp;废除以前的历年积欠的赋税,从今年开始给地方进行大规模的减免税赋,用于收拢人心。
&esp;&esp;三饷是明末农民起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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