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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禁军过来拉住她,问:“兀那妇人,这登闻鼓可是要上达天听的,你是有什么泼天冤仇,非击这鼓来鸣冤?当心瞎敲登闻鼓可是要挨刑杖、发遣徒刑的!”
那妇人嚎叫道:“我当然有泼天的冤仇!”
禁军道:“难道不能先往知县、知府那里告冤?”
妇人道:“我要告的是当朝官家的弟弟,朝廷御封的郡王,哪个知县、知府敢受我的诉状?”
禁军又道:“啊?冤屈了你什么?”
妇人摸着自己的肚子,“嗬嗬嗬”地哭着:“我被他诱使,犯下泼天大过,有死而已。但肚子里这个孩子乃是皇室血脉,我不能让他一辈子也蒙冤。”
“那你究竟要告谁?”
“我告九大王、晋王殿下!”妇人大声说,“告他逼淫兄妾,始乱终弃!”
周围禁军和宫门口的官员们传来一片窃窃私语声。
禁军赶紧进去回报,又很快出了宫门,说:“已经上报官家知晓了。但这事要紧,估摸着须汴梁府尹同宗正寺一道审理,既不能冤屈了晋王,亦不能混淆了皇室的血统。”
李氏春燕先在宫门口击鼓喊冤,是对凤霈的最后一次警告。
晋王很快得知了宫里传来的消息,然而却端坐屋中不动分毫。
凤震怒他不知好歹,也就不再给他机会了。要弄死晋王,且让他身败名裂,目的当然是要把这事搞大,越大越好。
于是,李春燕接下来在禁军的护卫下,大张旗鼓地去了汴梁府尹那边,又一次击鼓鸣冤,当着闹市里无数汴梁百姓的面,大肆控诉了晋王的恶行。
这样的绯闻往往也流传最快,很快京中就津津乐道于晋王的风流逸事。
风流倒还罢了,他本就是个纨绔的形貌,大家也见怪不怪。
但春燕乃是前一任官家定了名分的侍妾,睡了她就等于睡了哥哥的女人。礼仪之邦又不是蛮夷之地可以收继婚、纳嫂氏的,晋王这项风流罪过已经是逆伦大案了。
凤霈被审问时,先环顾了四周,看了看刑吏们准备好的各式刑具,苦笑了一下。
大理寺卿望了他一眼说:“晋王殿下,官家说,如今大王只有将功赎罪一条路了。”
凤霈说:“我要见一见李氏。”
奸罪一般当然需要对质,他这个要求不算过分。
不过李氏的肚子是真的,曾经被凤霈睡过也在内起居注里记录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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