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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无题(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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款!

是的,就在李世民陷入进退两难之境时,刘海柱及时的提出了分期付款这个概念。

分期付款,顾名思议,一次性拿不出这么多钱,经过买卖双方的友好协商,签订多次付款协议。

这种方式,大多用在一些生产周期长、成本费用高的产品交易上。

如买房、买车、买表等等。

经过刘海柱与李世民两人商定,终于定下了购买协议。

甲方:军火商人刘海柱。

乙方:大唐皇帝李世民。

双方就购买军火一事,达成友好协议。

军火累计价十万零八百二十一斤黄金,抹去零头,共计十万斤黄金。

乙方首先支付首款三万斤黄金,剩余的款项将分成十年,每年支付一万斤黄金结算。

在乙方支付了首款之后,甲方立即交付军火,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缺斤短两。

甲方需在每年的七月初一向乙方支付款项,不得拖延时间,否则视作违约处理。

其余的一些违约惩罚等细节,可点此查看详情。

双方检查协议无误之后,签订了自己的名字,并留下了指印。

就在签给完成之后,刘海柱挥手间,从大唐世界取来了价值三万斤黄金的物资。

再将合同中约定的军火,送到了大唐世界的长安皇宫之中。

“欢迎下次光临!”

目送着李世民离开,刘海柱的脸上乐开了花。

分期付款,首款基本上就是利息,等于白赚。

再加上武器本身的五倍利润,这一笔交易,刘海柱赚取了十一万斤黄金。

当然,这是理论利润。

实际上,他目前只收到李世民的三万斤黄金首款,扣除从系统处购买武器的本金之外,只赚了一万斤黄金。

换算成本源之力的话,也才1点罢了!

当然,这是一个好的开始!

只要接下来的十年里,李世民按时支付剩余的十万斤黄金,那刘海柱就可以再赚十点本源!

他不怕对方赖账,甚至,他还巴不得对方赖账。

这样一来,就可以强制向对方收取违约金了。

对方的寿命,甚至是大唐的国运、领土、人口,都可以算做是利息。

总之一句话,系统的能力,远超想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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