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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八章:小心我告你诽谤(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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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的!

&esp;&esp;林谦就是这样护短的人,当别人讲理的时候,林谦很愿意和别人讲理,但当别人不讲理耍横的时候,那林谦自然没必要再和别人讲道理。

&esp;&esp;就在林谦接受笔录询问的时候,胡大伟那面此时不由得焦头烂额了起来。

&esp;&esp;“胡警官,关于事情的整个经过我都已经了解了,我想您很清楚,整个事件从始至终缺少最关键的证据,从已有的证据来看,我们林总始终在自卫,我认为我们林总在整个事件中,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我们保留对杨桢先生意图伤害我们林总的追责权利。”

&esp;&esp;听着林谦律师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胡大伟几次想张口辩驳,但是却根本不知该如何辩驳。

&esp;&esp;因为他很清楚,对方说的就是事实。

&esp;&esp;在这样简单的伤害案件中,物证是最关键的环节,而在那样漆黑的环境里,唯一能证明是谁殴打了杨桢的物证,就是酒吧的监控。

&esp;&esp;结果恰好在那段时间里,监控失灵了,最重要的物证缺失,他们根本无法给出确定的结论。

&esp;&esp;同时在那段漆黑的场合里,离林谦和杨桢近的,要么是双方的同学朋友,要么是下属员工,这种关系的证词根本无法成为有效证词。

&esp;&esp;而能提供有效证词的,却都离当时的杨桢很远,在漆黑的环境里什么都看不见,只能听到打斗的声音。

&esp;&esp;所以当前的情况就是,物证、人证皆没有。

&esp;&esp;“胡所,我认为殴打我委托人的,林谦先生存在着最大的嫌疑,我认为虽然当前没有直接证据指向林谦先生是侵害人,但当时在场那么多人,我相信警方迟早会找到证据,然后依法为我的委托人主持公正的!”

&esp;&esp;在林谦这面律师辩护完,杨桢那面的律师则开始发表关于林谦的有罪辩护,言语间可谓是针锋相对,丝毫不落下风。

&esp;&esp;“这位同仁,在未有切实证据的时候,你凭什么说我们林谦先生是最大嫌疑人,在我看来,当时只要在杨桢先生身边的人,全都有作案嫌疑,他的朋友可能对他早有嫌隙,趁着黑暗时伺机报复,他的下属可能对他早有积怨,趁着黑暗时通下狠手,这些都有可能,不是吗?”

&esp;&esp;林谦的律师当即就着对方的观点进行了驳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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