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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节(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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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的时候博晴光又谈了一个对象,两人有相同的政治报负,志趣相投,可以从诗词歌赋谈到人生理想。后来也互相见了家长,基本上人生大事也就这么定下了。结果那人家里却不知怎么得罪了当权者,被流放到了十二区,没多久就郁郁而终了。

再然后就是他就任一区副长那段时间,顶头上司对他青眼有加,决定把他的掌上明珠嫁给他看好的这个年轻人。两人订了婚,成了名副其实的未婚夫妻。结果两人在一次旅游途中遇到山洪爆发,博晴光没什么大碍,掌上明珠却被洪水卷走,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了。

如此一来,别管那些迷弟迷妹们对他怎么崇拜爱慕,提到要跟他亲密接触,退堂鼓打得比谁都痛快。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啊!小命就这一条,不好好珍惜怎么行。

第二十四颗樱桃

应青确实还在为儿子的婚事发愁。

博晴光克妻的名头传出去之后,原本称赞他年少有为,透露出结亲意向的人家纷纷退却。话说的倒是很好听,什么两人不太适合,高攀不起,实际上不就是害怕他们家儿子/女儿嫁过来之后会遭遇不测嘛。

那些卖子求荣、攀炎附势的人家也不是没有,他们倒不在乎自家儿女的死活,目的就是通过结亲攀上博家。儿女没死最好,死了也能借此获得好处。

他们不嫌弃博晴光,应青却嫌弃他们。

她可不愿意跟这样势利眼的人家结亲,这样的人家就跟水蛭一样,是惯会吸人血的,而且一旦沾上就轻易撕扯不下来,糟心的很。

可是好人家哪愿意把自家孩子推进他们眼里的火坑里?

如今虽说大多数人都信奉科学主义,但是这种看不见摸不着的玄妙东西,还是很让人敬畏的。

应青在家里整天唉声叹气的,博景阳终于受不了了。

“至于吗你?”博景阳一抖报纸,语调是漫不经心的悠闲,“晴光才不过五十岁,年纪正好,何必急着娶妻?”

实际上,中区普遍流行晚婚晚育,两百岁才结婚的也大有人在。博景阳并不觉得自家儿子现在就需要操心婚姻大事。

“你懂什么。”应青白他一眼,“结婚和有结婚对象是两回事!”

她皱着眉头,满心的惆怅无处诉说,儿子和老公对这件事都不上心,就她一人着急上火,显得好像她剃头挑子一头热似的。

可是她也有她自己的考量。

博晴光如今的政治生涯已经走上了正轨。他在一区副长的位置上整整停留了十年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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