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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才不想死啊!”
“没事,对面的人会放水的。”二猫子安慰道。
这时,极乐自在却说:“我可没说我要放水,好久没打架了,我想一上来就放个大招。”
气氛一度变得十分尴尬。
二楞子想都没想就直接说道:“我认输!”
第三战,极乐自在不战而胜。
威廉和吉米一起出场了第四战,出战之前,威廉让胖子法师给他施加了一个失去五感增强第六感的魔法,威廉不再害怕血。
威廉:“我叫威廉史密斯,是血族。”
吉米:“我是他的血仆,叫吉米,我的种族是狼人。”
开打之前报上种族,这已经是放水了,因为一旦知道你是什么种族,就等于知道了对应你的方法。
“我叫二顺子。”
“我是二筒子,你们小心了!”
对面的两个和尚也算湖了,他们觉得在对方暴露身份的情况下,这把或许能赢!
“有啥要准备的,快准备一下。”说着,吉米脱下了衣服,只留下一条内裤,“这衣服是新买的……”
就在大家为他的猥琐行为感到疑惑时,吉米的毛发像刺猬那样倒立,像一支支尖针。他的耳朵也向后延伸,变得狼一样的尖耳,随之出现的还有獠牙、利爪。最后他胸部的肌肉变得格外发达,多了男人梦寐以求的八块腹肌。
变化完成,吉米的身高高达3米,眼睛也变得猩红。这才是货真价实的狼人,电影里的那些在满月会控制不住自己的狼人简直弱爆了。
而威廉也释放了他的力量,他的身后出现了巨大的蝙蝠翼,和威猛霸气的狼人吉米不一样,他显得高贵典雅。血族和狼人本来在故事传说里是死对头的存在,老林寺的人怎么也没想到,他们的关系会这么好,一起为了白泽馆挺身而出。(←这样形容貌似有些不太对?)
“既然是西方的妖怪,那我们就用西方的方式对付你们吧!”
“师兄我们上!”
只见二顺子和二筒子将金佛和禅杖放地上,他们的袈裟内测都是一个储蓄物用的空间行囊,只见他们一个取出了一本圣经,而另外一个人拿出了改装过并装有消声器的汤姆逊。
二顺子打开圣经高声朗诵基督教赞美诗中最有名的一篇(诗篇二十三篇),所罗门王的父亲大卫王的诗——
“耶和华是我的牧者,我必不至缺乏。
他使我躺卧在青草地上,领我在可安歇的水边;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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