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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杀父之仇,不共戴天。
父亲之死,真的让我有了杀人的心。
可人活在这世上,由不得你胡来。因为还有一种东西叫作法律。
法律讲究杀人偿命。
可这件案子难就难在,不知是谁砍了我父亲的脑袋,也不知是谁在他头上挨了一刀后紧接着又给了他头上重重一闷棍。是那一刀和那一棍加起来导致了我父亲的离世。若是他只挨了那一刀,没有下面那一闷棍,送进医院的话可能就救活了。如果他前面没有挨那一刀,只挨了那一钢管,也不至于当场就死掉。
怎么听起来这意思就是:若找到耍了那一刀和耍了那一棍的两个人,定罪的话,是两人平均分担一个故意杀人罪!
两人平均分担一个故意杀人罪,不知道会判成什么样!
有人说:俩人打架,死一个,另一个判死刑。三人打架,死一个,另外两个判无期。
又有人说:无期徒刑通常不是真正的无期,在监狱里住着住着就变成有期的了。这样的减刑,那样的减刑,再加上家属出钱打点关系。有的犯人明明被判了无期徒刑,可才过了五年之后,大伙都能看见他在街上走动了。
关于我父亲的案子。负责之人说:“当时打架的人太多了。加上又是天黑。现场又没监控。不知是谁打死了你爹!一百多个人聚在一起打群架,混混乱乱的,虽然死了一个人。可我们不知道抓谁啊!总不能把一百多个人全都抓起来吧!”
我激动得说话都结巴。为了不让自己结巴,能够把话说清楚给对方。我强忍之下再强忍。连连强忍了不知多少次,努力让自己变得心平气和,隔一小会儿往嘴里倒一口矿泉水,说:“一百多个人怎么不能抓了!一百个人参与打架,说明犯了法!就应该把他们全部抓起来!”
“光听说有一百多个人打架!但不知道那一百多个人都是谁!怎么抓?总不能跑大街上随便抓一百多个人过来吧!假如啊,我说假如,咱就是知道那一百多个人都是谁。把他们全部都抓起来了!你说该怎么处置?一百多个呢!”案子的负责之人问我。
我难捺激动,嗓门控制不住的吼了起来:“要是都能抓来!把那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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