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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因为他不拿这钱,他就在长安待不下去。只有拿了这钱,在国舅爷的庇护下,他才能正常做生意。你与我家合作,我可以做主,你不必出这份钱。我家地里产粮食,还有可靠的家奴随意使用,你与我家合作,什么本钱都不用出,获利我们各占一半,你看如何?”
&esp;&esp;李牧凝眉不语,从现实的角度来说,李思文的提议非常合适,而且相对来说,他已经是在让步了。那郑家自己酿酒,出料出力,长孙无忌什么都不用干,只提供一个名字庇护,就每年拿两万贯纯利。李绩在朝中的身份,不弱于长孙无忌什么。大将军府出料出力,还提供庇护,得利只占一半,相比那姓郑的酒商,不知划算多少。这就相当于后世的技术入股,双方各占一半股份。
&esp;&esp;虽然在后世,可能一项技术占百分之八十股份也有可能。但这毕竟是唐朝,合作的双方无论从财力物力人力权力等等都不在一个层次上,这种情况下,还能五五分账,着实也挑不出什么毛病来。更加难能可贵的是李思文的态度,如果李思文真的是贪图利益,完全可以现在就叫人把他抓起来,逼迫他答应,这种事情,也不是没可能发生。
&esp;&esp;反过来再想,如果李牧自己干,不但风险很大,而且想要见到效益,时间也会拖得比较长。若跟大将军府合作,粮食、人,都是现成的,立刻就可以生产,随即就能贩卖,马上就能看到钱,这样看来,合作才是正途。
&esp;&esp;但李牧还是没有轻易答应下来,他反复想了两遍,才开口道:“合作可以,但是我有三件事要说在前面。”
&esp;&esp;“你说!”
&esp;&esp;“第一件事,买卖我是与你合作,不是跟大将军府合作。大将军府的关系,算作你投在这买卖里的本,与我不相干。你不要怪我,因为我不认得别人,我只认得你,对你的人品与诚信,我敢相信,若换了别人,强占了我的买卖,我也没法反抗,这样说吧,换了别人,这个买卖我宁可不做。”
&esp;&esp;李思文笑道:“这不算事儿,我现在就可以答应你。”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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