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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新道家:主情派(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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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以若之治外,其法可暂行于一国,未合于人心:以我之治内,可推之于天下,君臣之道息矣。”

&esp;&esp;《杨朱》篇所说的治内,相当于向郭所说的任我;所说的治外,相当于向郭所说的从人。人活着,应当任我,不应当从人。就是说,人活着应当任从他自己的理性或冲动,不应当遵从当时的风俗和道德。用公元3世纪、4世纪常用的话来说,就是应当任“自然”,不应当循“名教”。这一切,新道家都是一致同意的。但是新道家之中仍有主理派与主情派的区别。前者以向郭为代表,强调遵从理性而生;后者以下面讲到的人们为代表,强调任从冲动而生。

&esp;&esp;任从冲动而生的思想,在《杨朱》篇中以极端的形式表现出来。此篇有一段是“晏平仲问养生于管夷吾(即晏婴、管仲,都是先秦的齐国著名政治家,在历史上并不同时)。管夷吾曰:‘肆之而已,勿壅勿阏。’晏平仲曰:‘其目奈何?’

&esp;&esp;“夷吾曰:‘恣耳之所欲听,恣目之所欲视,恣鼻之所欲向,恣口之所欲言,恣体之所欲安,恣意之所欲行。’

&esp;&esp;“‘夫耳之所欲闻者音声,而不得听,谓之阏聪。目之所欲见者美色,而不得视,谓之阏明。鼻之所欲向者椒兰,而不得嗅,谓之阏膻。口之所欲道者是非,而不得言,谓之阏智。体之所欲安者美厚,而不得从,谓之阏适。意之所欲为者放逸,而不得行,谓之阏往。’

&esp;&esp;“‘凡引诸阏,废虐之主。去废虐之主,熙熙然以俟死,一日一月,一年十年:吾所谓养。拘此废虐之主,录而不舍,戚戚然以至久生,百年千年万年:非吾所谓养。’

&esp;&esp;“管夷吾曰:‘吾既告子养生矣,送死奈何?’晏平仲曰:‘送死略矣。……既死,岂在我哉?焚之亦可,沈之亦可,瘗之亦可,露之亦可,衣薪而弃诸沟壑亦可,衮衣绣裳而纳诸石椁亦可,唯所遇焉。’

&esp;&esp;“管夷吾顾谓鲍叔、黄子曰:‘生死之道,吾二人进之矣。’”

&esp;&esp;任从冲动而生活

&esp;&esp;以上《杨朱》篇描写的固然代表晋人精神,但是并不是晋人精神的全部,更不是其中最好的。由以上引文可见,“杨朱”感兴趣的似乎大都是追求肉体的快乐。当然,按照新道家所说,追求这样的快乐,也并不是必然要遭到鄙视。然而,如果以此为唯一目的,毫不理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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