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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对象知道得多些,以此作为手段去取得这些对象。它既是欲望的主人,又是欲望的奴仆。随着知识的增加,人们就不再安于知足、知止的地位了。所以《老子》中说:“慧智出,有大伪。”(第十八章)
&esp;&esp;政治学说
&esp;&esp;由以上学说老子演绎出他的政治学说。道家同意儒家的说法:理想的国家是有圣人为元首的国家。只有圣人能够治国,应该治国。可是两家也有不同,照儒家说,圣人一旦为王,他应当为人民做许多事情;而照道家说,圣王的职责是不做事,应当完全无为。道家的理由是,天下大乱,不是因为有许多事情还没有做,而是因为已经做的事情太多了。《老子》中说:“天下多忌讳,而民弥贫。民多利器,国家滋昏。人多伎巧,奇物滋起。法令滋彰,盗贼多有。”(第五十七章)
&esp;&esp;于是圣王的第一个行动就是废除这一切。老子说:“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第十九章)又说:“不尚贤,使民不争。不贵难得之货,使民不为盗。不见可欲,使民心不乱。是以圣人之治,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第三章)
&esp;&esp;圣王首先要消除乱天下的一切根源。然后,他就无为而治。无为,而无不为。《老子》中说:“我无为而民自化。我好静而民自正。我无事而民自富。我无欲而民自朴。”(第五十七章)
&esp;&esp;“无为,而无不为。”这是道家的又一个貌似矛盾的说法。《老子》中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第三十七章)道是万物之所以生者。道本身不是一物,所以它不能像万物那样“为”。可是万物都生出来了。所以道无为而无不为。道,让每物做它自己能做的事。照道家说,国君自己应该效法道。他也应该无为,应该让人民自己做他们能做的事。这里有“无为”的另一种含义,后来经过一定的修改,成为法家的重要学说之一。
&esp;&esp;孩子只有有限的知识和欲望,他们距离原有的“德”还不远。他们的淳朴和天真,是每个人都应当尽可能保持的特性。老子说:“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第二十八章)又说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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