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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猪肉炖粉条(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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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族。大贵族直接一个眼神,城外的耕牛就吓的去自杀,然后以身事权贵,惊天地泣鬼神。然而小贵族们要是落魄,不说门路没有,就说吃肉这一事,羊肉鸡肉也不能日日顿顿有。

窦孝慈他老爸混到举债胡商,可不是一家如此,窦氏尚且如此,何况是那些更不入流的小门小户?

于是张公谨带头吃的红烧肉,便成了行销的好货,毕竟眼下跟着吃华润号所产的猪肉,不丢人啊。邹国公都吃了,那肯定是好吃的,跟着吃猪肉,那是向邹国公学习,而不是穷。

又因为猪肉不再和以前的土猪一样难以下咽,凡是参与到生猪养殖这门生意中去的巨头们,都在政策上进行了偏袒。

比如说怀远郡王李思摩,他直接上疏,说是民间放牧牛羊,羊群啃食草木根茎,草场几成荒原,当禁绝之。

然后房乔房天王就在大朝会的时候,亲自跳出来说道:思摩说的对。

想当初……想当初老张是想打着“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旗帜,去减少山羊养殖来着的。可万万没想到的是,眼见着新式猪肉赚了钱,特么的就来个绝户计,不吃羊肉吃猪肉,一劳永逸!

老张觉得一千年以后广大人民群众为了防止黄河上游水土流失,肯定会修一个碑,不过这次驮着碑的不是龙王爷的儿子,而是天蓬元帅的儿子。

保护环境,人人养猪,很有道理啊。

作为竟陵县令,老李不可能没事干就养猪,猪肉成品有一个大销路是军需。其中主要是精兵战兵,草原上牛羊不缺,但辽东、西域,肉食就没那么庞大的就地供应链。所以二次西征的时候,就有大量的腊肉咸肉出现在后勤车队中。

一路打过去这么畅通,恩威并举是肯定的。威,党项人鲜卑人见过了,披坚执锐的唐军根本刚不过;恩,除了皇帝的免死旨意之外,就两样,一是西征抢劫所得合法,二是跟着唐军有肉吃。

咸猪肉炖芋头粉,第一次吃到这玩意儿的党项人当时就表示“再来一碗”。靠着大量的腊肉、火腿、腊肠……唐军在青海戍边前线,乌堡附近逐渐多了不少羌塘野人部落,这些部落的战士也很难吃到肉,只有头领的亲兵以及贵族武士才能吃肉,至于奴隶,不用多想,全程吃素外加骨头。

唐军方法很简单,一碗猪肉炖粉条,换一个奴隶咬咬牙造反。

效果嘛,乌堡多修了好几个,用的是羌塘野人的那些奴隶。而且根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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