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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7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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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他认为男十六女十四便可,要为民间增添家庭劳力,保证财产后继有人,传宗接代,而对于当权者而言,早婚早育可以增殖人口,多征赋算。


但是何苒却认为男十六女十四全都太小,不利于优生优育,战乱年间,十四至十六岁的少年,无论男女都存在多多少少的发育不良,为人父母尚未长成,又如何生出健康后代?搞不好还要一尸两命,何谈增殖人口?


为此,何苒还让人从城中找来三十名少年男女,请大夫把脉检查身体,最后证明何苒说的是对的。


于是在新律中,法定成亲年龄便定为男十七,女十五。


原本何苒还想定为男十八,女十六,但是他们走访时有很多百姓担心自己活不到儿女长大那一天,担心成亲太晚,若是自己死了,儿女无人照顾。


无奈之下,何苒便决定暂时定为男十七女十五,待到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国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升之后,再改为男十八,女十六。


冯撷英越想越是惭愧,大当家鞭策得对,是他忘记了初衷。


不久之后,钱塘名士高芦被杖责四十,罚银百两,劳役三年的消息便传到了京城,朝野上下议论纷纷。


与这个消息一起传出来的,还有那位便宜岳父,这位除了杖责四十,罚银百两,劳役三年,还被摘去了秀才功名。


他家中的另外四个女儿以及一个儿子,全部送到族中,由族中教养。


而在江南,高芦被从家中带走的消息一经传出,整个江南文坛全都轰动了。


读书人自发地走上街头,为高芦鸣冤,更有阴谋论者,认为高芦是被陷害了,什么幼妾,这算什么事啊,不过就是借题发挥。


不仅是处理这件事的冯撷英,就连远在京城的何苒,也因这件事受到诸多指责。


何苒岿然不动。


非但没有息事宁人,反而让柏彦和何雅珉加大此事的宣传力度,将这件事炒得街知巷闻。


鬼箭女士茅蕴珍大喜过望,挥起笔杆子连写几篇文章,何苒见了,索性让柏彦在报纸上展开辩论,并且在京城和金陵两地发起投票。


金陵的投票出来后,可想而知,认为对高芦处置不当的占了多数,只有少部分认为高芦违法当惩。


但是出乎意料的却是,同样的投票,京城却与金陵完全相反。


八成投票认为高芦此举当严惩,只有两成的人,认为处置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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