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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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磨得发痒,然后整个手都湿乎乎黏答答的。

“呜呜……”小朋友睁大懵懂如小鹿的眼睛,双手抓紧着荀柔的手,就不松口。

这是被当成泡椒凤爪还是红烧猪蹄了?

耳边听着大兄爽朗的笑声,在荀彧小哥帮助下,好不容易拯救了自己的荀柔,望着口水淋漓,印着四个圆润牙印的手背十分呆滞。

“……阿叔?”小朋友伸手拽住荀柔的袖子,一脸无辜。

没有!

没有叔了、没有!

作者有话要说:

关于其父攘羊,算是论语里经典论段,本身比较复杂。

荀柔的说法不论罪刑,和古代律法是不太一样,所以仲豫大兄是在哄他的啦。毕竟是小说不是社论,所以正文就不展开来细论了。

有位大佬说过:具体事情具体,东汉时代整个社会环境和现在肯定很不相同,所以就算要治理,方式也不能照搬现代的呀。

孔子崇尚用道德治理,在宏观上不算错,但是有些细节还很值得商榷。法治在那个时代,基础不足,也没法做到司法公正,所以保持社会稳定,对人自我约束的要求比现在更高,所谓君子慎独,就是这个道理。

当时很多东西放到现在可能很难接受,但在那个时代背景下,其实是可以解释的。

有为法学大佬说过:法律规定对应的是一般人,而不是理性人,因为人类本身就不存在绝对理性。也正是因为这样,才有量刑区间的存在。

连现代社会,法律也是允许血缘回避的(不是助纣为虐哦)。在那个时代的生活方式下,这种做法违背人情的程度比现代更严重。

法律本身的作用是工具,工具是为达到目的存在的,不是为了一定要用他存在的,如果社会真的能达到理想的“天下为公”,那么这种工具是否正在使用,还是只是摆在那里,又有什么区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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