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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现在我们需要一个歌手和一个节奏吉他手!或者一个能同时当吉他手和歌手的人!”
“可我在纽约,我不可能回洛杉矶参加乐队啊……”
————
1992年7月14日,下午5点,英格兰,曼彻斯特,boardwalk俱乐部。
诺埃尔正在最后检查他的吉他放大器的线路,今晚他的乐队有一场正式演出。尽管算不上什么特别大的演出,但是他总是会认真检查他们设备,每次演出对他来说都很重要。
自从他结束了spiral carpets乐队的巡演工作后,他回到了家乡曼彻斯特。但他的生活已经同过去完全不同了,小他5岁的弟弟利亚姆居然有了一支乐队。
准确的说,前不久还在领救济金的利亚姆在一支业余乐队那儿找到了一份主唱的工作。尽管没有唱片公司合同的乐队算不上正经工作,但是利亚姆仍然有了一支乐队。
这支乐队实际上是由外号bonehead的保罗·亚瑟斯和外号guigsy的保罗·麦奎根一块组建的,他们后来又招募了鼓手托尼·麦卡罗和歌手克里斯·赫顿。
显然,克里斯不够好,这支叫做the ra的乐队濒临解散。然后早就认识利亚姆的bonehead发现了利亚姆唱歌很好听,刚好利亚姆也想当歌手,所以他们一拍即合,利亚姆成了主唱。利亚姆随即把乐队的名字改成了“绿洲”。
诺埃尔后来被邀请去了绿洲在boardwalk俱乐部的首次演出,利亚姆想让诺埃尔来做绿洲的乐队经理。在那次演出后,诺埃尔就被自己小5岁的弟弟的表现惊呆了,他从没想过这孩子已经长大了,甚至还这么有天赋!
他兴奋地要命,到处跟朋友说他们会火!但当利亚姆来问他的时候,他告诉利亚姆他们烂透了,除非他们让他加入乐队,并且全部唱他写的歌,否则他们不会成功的!
坦白说,尽管大话喊了出去,但是诺埃尔也不知道他们到底会不会成功。可他真的非常努力,整个乐队都非常努力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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