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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2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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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白他的良苦用心。

志王怒极反笑:“好好好,你很好,居然都能为我做决定了,还是你觉得我也是郑王那等昏君。”

那等绝色,居然就这么香消玉殒了。

李赫脸上满是悲怆:“主公,微臣并非觉得您是昏君,只是妖女不祥,微臣宁愿背负忘恩负义的名声,也不能那妖女留在世上啊!”

我的白眼狼长官(3)

眼见李赫一个大男人哭的涕泗横流,志王的心也跟着软了软。

他这个属下哪里都好,就是太过耿直,那一个小小女子无非就是多吃些多穿些,还能对国家造成什么影响不成。

只是现在国家在用人之际,那美人死就死了,倒也没必要因此伤了自家臣子的心。

长长吐出一口气,志王对李赫挥挥手:“也罢,你且下去吧,这事便莫要再提了,你毕竟是为了本王,将来若是有甚么恶报,便统统算在本王身上吧。”

李赫闻言一惊:“主公,这如何使得,原就是微臣行的事,自是与主公无关。”

志王摇头:“你我君臣原本就是一体,你做我做又有什么区别,下去吧,让本王独自待会儿。”

那等美人啊,怎么就这么死了呢!

被认为死了的余光,行走在坑坑洼洼的泥土地上。

这个时代的人分成几种,官家,有机会当官的世家学子,除了当兵外,永远无法跨越阶层的普通人,以及有买卖身契的奴隶。

作为奴隶,从小便在身上烙上印记,不但可以像钱一样流通,还能用来殉葬。

普通人这一类,则包含了社会各个行业。

货郎,农人,杂役,店家,商人

可不论是哪一类,都被限制终身不能读书,更不能做官。

至于现在的读书人,则都是那些世家出身。

纵使隔了多少代,只要能同世家搭上关系,便等于有了做官的可能。

为了让自己与官家攀上关系,甚至是达到改换门庭的目的,不少富人都会主动将自己女儿连着一大笔嫁妆,嫁到那些穷到揭不开锅的人家。

期盼女婿起飞的时候把他们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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