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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6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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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看到尸横当场,怎么可能不气愤。


刑部大牢外,李谕等三人找到了沈荩的尸骨,哪有什么不见血的说法,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刘鹗为他安葬后,气得手一直哆嗦。


不能就这么算了!


直接找清廷肯定没辙,但慈禧却非常怕洋人。


李谕找到吕碧城,把沈荩遇害的事情告诉了她,吕碧城听后人都吓呆了:“活活……打死?!”


李谕说:“你把此事传回天津《大公报》,直接登出来,租界里的报纸,不用担心。”


吕碧城笔都握不稳了,颤颤抖抖写下了大体的事情梗概,然后寄回天津大公报社。


英敛之知道兹事体大,于是一五一十进行了报道。


此事经《大公报》报出后,租界的其他报纸纷纷转载。


死的是个记者,几乎所有的报人都愤怒了。


香港《中国日报》直接言明:“沈君之死,鬼神为之号泣,志士为之饮血,各国公使为之震动,中西报纸为之传扬,是君虽死之日,犹生之年。”


还算是比较给清廷留面子了。


而洋人的《泰晤士报》直接就不客气了,记者莫理循愤怒地把慈禧称为“那个该杀的凶恶老妇人”。


这种暴行压倒性地受到了国内外的一致谴责,大家都对沈荩表达了同情与哀悼。


甚至各国公使夫人在觐见慈禧太后时,也都对沈荩之死表示了异议。


慈禧万万想不到,本来只是为了钳制舆论,以儆效尤,觉得处决一个记者不过小事一桩,现在竟然闹到所有洋人都反对的地步。


她还是不懂现代社会的逻辑。


慈禧如今才算是有点后悔,于是又要求下面的官员不能“株连良善,致离人心”。


此后对革命党的镇压中,清廷在处理方式上也多少有了顾忌。1905年下诏废止了凌迟、枭首等酷刑,还颁布《大清报律》等关于新闻行业的法规,算是由野蛮向文明前进了一步。


沈荩终究没算白死。


同时他也间接救了上海《苏报》不少被捕记者的性命。


沈荩遇难时,正好遇上“苏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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