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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胜青嗯了一声,从厨房里拿出一把菜刀,蹲在院子角落磨着刀:“你杨姨带回来的,晚上你跟松阳就在我们家吃饭吧。”
王松阳眼睛一亮,“好啊陈叔叔,要杀兔子是吧,我帮你按住它的脑袋,你好放血,免得弄脏兔子皮。”
兔子在这个年代,全身都是宝,不仅肉能吃,皮还能刮下来,用硝炮制晒干后,兔皮能制成鞋袜、手套、护膝、帽子等等,冬季穿戴着十分暖和。
边疆许多猎人借到兔子,基本都会剐掉兔子皮进行炮制,然后留着自己用,或者拿去副食店去卖,一张完好的兔子皮,能卖不少价钱。
为了能卖一个好价钱,通常他们杀兔子的时候,手法都很干净利落,最大程度的避免兔子血洒在皮毛上,破坏皮毛美感,从而价钱降低,陈胜青也是如此。
自从杨秋瑾随军以来,他们家一年要吃不少兔子,有些是在养殖场买的,有些是自己打猎的,弄回家的兔子,基本都是陈胜青在剐皮炮制,晒干以后由杨秋瑾制成鞋袜手套等等。
今天这兔子皮毛纯白,陈胜青一眼就想到给小女儿,把这兔子皮好好的剐下来进行炮制,等晒干以后,让杨秋瑾给女儿制个手套鞋袜或者帽子什么的,既好看,又保暖。
王松月一听是杨秋瑾带回来的兔子,明白这只兔子是在劫难逃,她抿了抿嘴说:“陈叔叔,我就不吃了,你们吃吧,我先回去了。”
陈天佑看出她的不对劲,跟着她走到王家院子里,问她:“你怎么了?”
王松月叹着气说:“我说了你也不会理解,我就是觉得那只兔子很可怜,想着它即将成为餐盘上的肉,我却没有勇气去救它,心里很难受。”
“原来是这么回事。”陈天佑恍然大悟,“你要想救它,还不简单,我跟我爸说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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