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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宣战权力,不过依旧没有调动陆海军兵力的权力。
不仅仅印度巡抚没有调兵的权限,南洋巡抚也没有这个权限。
印度巡抚以及南洋巡抚,这是大楚帝国所设立的两个海外领地巡抚职务,拥有比国内本土巡抚更广泛的权力。
基本上除了不能直接调动兵力外,其他的权力基本都有。
这是因为海外领地距离金陵太远,而且只能依赖海上交通,这一来一回动不动就是好几个月甚至大半年的,信息传递的速度太过缓慢的情况下,什么事都要金陵方面来决断也就太慢了。
不过为了平衡海外领地巡抚的权力,罗志学也是严格制定了海外领地军事权力的构架。
设立‘总督南洋各地陆军军务’南洋陆军总督职务,这个职务由二十二军军长兼任,一般为资深中将担任。
设立有总督南洋各地海军军务的南洋海军总督职务,由南洋舰队司令兼任,全面统筹南洋各地海军事务。
也就是说,以南洋地区为例子,当地是有三套体系,即负责所有行政以及外交等事务的南洋巡抚,负责陆军事务的陆军南洋总督,负责海军事务的海军南洋总督。
同样的在缅甸-印度地区也有类似的一套班子。
具体下来,陆军方面在海外领地依旧设立守备司令,目前设有九龙江守备司令、曼谷守备司令、马六甲守备司令、苏门答腊岛守备司令、缅甸守备司令、阿拉干守备司令、印度守备司令……嗯,基本上所有直接统治的海外领地,都设立了一个守备司令部的机构,并设立相应的司令,当然所辖的丙等守备部队规模不同,司令的军衔也不同。
强势如马六甲守备司令,基本上国内的一省守备司令差不多,由陆军少将担任司令,而曼谷守备司令,所辖兵力不过百……司令只是个少校而已!
上述这些为丙等守备部队,而野战主力则是战备甲等师以及常备乙等师,这些归属野战司令部所辖。
如指挥机构设立在狮城的‘大楚帝国陆军第二十二军’,这个军的兵力并不固定部署,而是国内轮流派遣过来驻防,常年维持兵力大约三万人左右,所辖兵力分别驻防马来半岛、苏门答腊岛东部以及曼谷府、九龙河府、金兰湾等地。
在缅甸达贡,则是有’大楚帝国陆军缅甸派遣军’,同样由国内轮换派遣兵力过来驻防,维持总兵力大约在八千多人。
分别驻防达贡、吉大港以及在缅甸所获得的几个新租借地港口城市,全面负责缅甸以及孟加拉湾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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