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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阮祺的爹娘,董念便忍不住火大。
阮祺的爹名叫阮成彪,是个十足的混账东西,好吃懒做,游手好闲,家里什么重活都不干,整日只知伸手朝兄长要钱。
阮成丰是个实心的,好容易帮衬着弟弟娶妻生子,结果转头才不过五年,弟媳便改嫁了他人,弟弟也不见了踪影,甚至连孩子也丢给他们来抚养。
整整十三年啊。
不声不响的,这夫妻俩竟然没一个想过来瞧瞧孩子的!
阮成丰也觉得尴尬,不过还是道:“其实我也是听村里人说的,成彪他……最近好像搬回来了,前日有人在县里的街市上见过他。”
阮成丰瞧着冷硬,其实最是心软,阮成彪做的那些糟心事他当然也有怨气,可那毕竟是自己的亲兄弟。
更重要的是,他总忍不住心疼阮祺。
成婚是头等大事,侄子自小寄养在他这里,如果连婚仪当日都没有爹娘在场,往后会不会留下遗憾?
“不见!”董念直接道,“不单祺哥儿,你也不许去见,要是让我知道你偷偷去见他,看我锤不锤你!”
“……哎。”阮成丰只得叹气。
夜深人静,屋内点了油灯,阮祺攥着笔杆,对着面前空白的喜帖发呆。
成婚送喜帖的习俗,说来还是从京城传下来的。
大红洒金的喜帖,端正秀丽的字迹,显得办喜事的人家懂规矩,有底蕴。
一般不识字的人都会请村里的书生帮忙代笔,无需花钱,只送几样糕饼果子做润笔费就成。
偏偏阮成丰性情执拗,说既然阮祺原本就识字,那便不劳烦外人了,拟了具体内容后,叫他自己抄写在喜帖上。
然而问题是会写字,并不代表写得好。
阮祺是习过字没错,但如今时隔日久,叫他握笔写字,还不如叫他直接在纸上绣花。
这一手的狗爬字,他怎么好意思拿给外人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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