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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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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小哥儿、两个丫头,都不到十岁。其中两个会做饭,两个会裁剪缝制简单的衣服。

细细问过了,都不是本地的人,在本地也没有亲朋,是被人牙子从外地买来——从闹饥荒的地方买人,再卖到富庶的地界,里头赚头可大了。

六人都是刚被带到安平县不久,人生地不熟的。也不用担心他们和家人联合起来吃里扒外。

沈青安排这些孩子每两个住一进院子,两个小子就住在第一进看着门户。他没有挑选那些眼珠子咕噜噜直转的,而是净选那些瞧着十分紧张、甚至身子在微微发抖的孩子。

他选小孩子,本来就是因为小孩子好糊弄,又容易吓唬。沈青身上那么多秘密,怕他的总比好奇心旺盛的要好,他也不需要他们在身边伺候,一个眼神一挑眉毛便端茶倒水、捏肩捶背,要那么机灵的做什么?

人牙子也没想到,沈青说要老实的,还真挑的全是老实的——很多有钱人嘴上说着要老实的,实际上还是喜欢机灵、漂亮的,嘴上不过是客气罢了。

这几个都不算上等货,年纪又小,不是十分得用的岁数,价格倒是不贵,六七两就能买一个,若是十几岁样貌再好些的姑娘、小哥儿,价钱就贵了。

签好了卖身契,这些人的户籍也归在了苗氏名下。这一步就不需要经过官府了:这奴契分为活契和死契,也就是白契和红契。

白契是民间的草契,红契则是经过官府盖章印证的。别的契书自然要走红契才更保险,例如买宅子。虽然白契可以省些税费,但要是出了什么问题打官司,虽然白契具有一定法律参考意义,但官府那边却也不一定会绝对采用,有钻空子的余地。所以宁可多花些税费,也要走红契。

奴契却不然——奴契一旦经了红契,便会被官府录入档案,此后终身为奴,不可再赎回良籍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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