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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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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院的批准。只要提比略拒捕,那么就可以直接原地格杀,无需顾及影响。虽然这样比活捉提比略带来的好处小的多,但起码能保本……

……但看着提比略平静的目光,阿纳罗却总感觉自己忽略了什么。

“我懂了,阿纳罗。”

提比略出声,嗤笑道:“你杀了我的护卫,然后再给我栽赃?这就是元老院的计策吗?”

他看着周围围拢过来的卫兵,平静的举起了手,以示自己毫无敌意。

“所以,你认罪了吗,提比略?”

阿纳罗无视了他之前的话,逼问道。

只要他回答是或者不是,无论哪种他都可以强行逮捕提比略。

但提比略却对着四周的卫兵,高声喊道:“我是罗马执政官,我怀疑有人要谋杀我!”

他举着手,走向了窗口,冲着下面围观着的群众高声呼喊:“这是谋杀!这是有组织、有计划的谋杀!不光是对我的护卫,更是对我本人!”

“死者绝不能白死!无辜者不应被栽赃,杀人者不能逍遥法外——”

“所以呢?”

阿纳罗双手抱胸嗤笑着说道:“直接将你无罪开释?”

“不,那不符合正义。”

出乎预料的,提比略拒绝道。

“按照惯例,”他平静的说道,“我申请公开审判。”

第96章 如果我俩角色互换

众多民众在广场旁围观提比略的公开审判。

这是在所罗门教进入到罗马后,衍生出来的一种传统。距今已经有几百年的历史了。

罗马的法律被分类为公法、民法和军法。

公法对所有人生效,比如说抢劫、杀人、叛国,惩罚保底是五年以上的监禁或者劳役;而民法只对平民生效,一般仅局限于偷盗、斗殴和土地纠纷之类的情况,惩罚也较轻,还有很多“杖责二十到四十或罚苦力三个月”之类具有弹性的惩罚。

军法则是制约军队的纪律,只不过是将这种权力从军队中提出来了而已。

但因为那时罗马的法律严苛,取证又相对简单,采取疑罪从有的原则。所以几十年后有许多卷宗证明,罗马公法被一些人当成了公报私仇的武器。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泛滥,那一代的罗马执政官提出了“公开审判”。

他提出,任何即将被公法处罚并且还没有下判决书的人,都拥有提前申请公开审判的权力。官员则有着被审议后也可以提出公开审判进行二审的权力。

这是为了避免有权利者恶意嫁祸政敌或是偏向断案。[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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