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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自己想要的)除了眼红嫉妒,还带着恨意算不算人的本性,我不能确定。我认为应该是的,我怀疑这个世界存在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人,除非他经历了很多,懂得富贵如云,并且最终一无所有。小时候,父母告诫我和妹妹,别人的东西再好也是别人的,如果想要,最好的办法就是自己争取。他们自力更生,信奉求人不如求己。受他们的影响,我的生活独立完整,习惯一个人完成所有事情,这和一个人的自尊程度是紧密相关的。从各种事实来看,人穷志短这句话有一定的道理。本来处于逆境,知难而上的人毕竟不是多数,更多的人喜欢安稳平定,自暴自弃者也有之;另外,从商业角度来说白手起家自然比不了资金雄厚者。贫穷能够消减一个人的意志,即使当时的理想多么伟大,在经历更多的挫折打击甚至血本无归时,还有几个能够站起来顽强地走下去呢,他有走下去的资本吗?更不用说那些本来就没有鸿鹄之志的人了,他们一辈子除了温饱类的世俗追求还有什么?我是上了师范,才明白富有的好处,同时意识到自己有多么贫穷,以至出现那么多的尴尬。狂妄自大几乎是富人的通病,特别是那些自诩为中产阶级的家伙,从来没有低头走路的时候。我记得那是师范二年级的时候,一富家女由于篮球比赛负于我班,不分青红皂白打了我一个巴掌。凡是有血性的人我想都会还手的,当时我们就打了起来。说实在的,我从来没有这样气愤,并且对她的行为感到不解和可耻。我向来讨厌集体活动,更不用说为了所谓的荣誉像领导们说的那样去玩命似的拼搏。后来,她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并且向我低下高贵的头颅来道歉。我想就这样算了吧,反正我也没有损失什么。然而我们的班主任还有那几个喜欢闹事的男生说什么也不罢休,非要讨回一个公道。他们带着我到医院检查,她不是有钱吗那就狠狠造她一笔,看她牛什么。我心里有一百个不愿意也是没用,那些男生威胁我说,如果你不这样做,就是给我们班丢脸,以后别想好受。当我从校主任那里拿到她给的两百块钱检查费用时,我悔恨羞愧,我问自己为什么会这样呢,为什么不能让我的内心得到平静呢?难道就因为我自己拿不出那两百块钱还给班主任(去医院检查的时候是班主任花的钱),这样做我和她有什么区别,为了所谓的集体荣誉而事与愿违,和自己不屑一顾的人斤斤计较,算什么东西。假如那个时候,我自己有钱的话绝对不会向她要的,两百块钱对那时的我来说是三个月的生活费,我不敢向家里索要,一方面不想让他们担心,另外父亲叫我省着花,不要乱花的叮嘱我早就听烦了。在父亲看来除了维持基本的吃穿外,其他的花销都属于乱花的范畴。有一段时间,我买书和磁带都是背着他的,每天的饭费坚持不超过三块钱。还记得我工作后的纸,没有任何意义。然而不知道这张纸让多少人失去了自由和方向。姑姑就是这样,她和姑父结合前只是看过相片,然后通过媒妁之言就敲定了。由于姑父常年在外面奔波,两人之间根本没有感情。况且见过世面的姑父根本瞧不起姑姑这个乡下的丫头。当他提出离婚的时候,姑姑根本没有同意,她为的是孩子和以后的生活着想。那个年代,离婚后的女人是不容易找到对象的。我想可能从那个时候起,姑父就把姑姑当成他传宗接代的工具和在家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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