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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不过的女人,红烛帐中,我头次见这个父母为我定好亲事的男人,他的眉眼温润,脸颊微红。我一眼就认定他是个好人,我不要泼天的富贵,只想和他相依相守,共同度过余生。
我也有想过,如果相公娶得是别的姑娘,依照他的性子,会不会也对她那样好。但那没什么意义,在我认识他的时候,他遇见的人就已经是我了。
夫子临终将阿意托付给了陈生,连个婚礼都没办,等到阿意回门那天,我才知道这么一回事。
然而婚约已定,宁拆一座庙,不毁一桩亲,我原本想着,也许有了夫子女儿做妻,那混小子应当能收敛一点,或许浪子回头也未可知。
阿意受了委屈也都吞在肚子里,直到婚后第五年她突然带着女儿归家,告诉我旧宅被陈生租给李夫子,她无家可归,问我能否暂住在我家中。我自然是应允,然而心中却是五味杂陈。
历经此番我才知道,浪子回头之所以金银不换,便是因为那万中之一的微小几率,与其相信一个坏人会因为自己悔改,拿着幸福去赌,不如当初就当断则断,还能少吃些苦头。
阿意说要和离,我一百个支持,也为我当初未能及时去陈家将混事告知阿意而愧疚不已。原本是想,莫要脏了小姑娘的耳朵,才把这事独自压在心里,谁也没说,可谁成想夫子明理,竟也看错了人,将阿意嫁给了那种货色。
谁又能想到,一个英俊文雅的书生,知书达理讨人喜欢,背地里却是那种混蛋,怪只怪知人知面不知心,画皮画骨难画骨。事到如今,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及时止损,赶紧断了的好。
哈喽哈喽,今天没有嘉宾,只有我一个,哎——别急着走啊,这期节目主要是讲几个大家比较关心的问题,占用一期版面,因为背景涉及封建制度的古代,许多小伙伴都不太了解包括我在写这篇文之前也知之甚少,所以还是花点时间整理一下,做一期小科普,方便大家和理解。大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感兴趣的同学也可以自己搜搜看。
一·“七出”与“三不去”
1义绝
义绝是唐律中首次规定的一种强制离婚,指夫妻间或夫妻双方亲属间或夫妻一方对他方亲属若有殴、骂、杀、伤、奸等行为,就视为夫妻恩断义绝,不论双方是否同意,均由官府审断,强制离异。
义绝的条件对于夫妻而言并不平等,明显偏袒夫家,对妻的要求更严而赋予夫较大的权力,体现了唐律对夫权的维护,目的在于建立夫为妻纲、男尊女卑的封建家庭秩序。义绝所指的情况:
1、殴妻之祖父母、父母,杀妻之外祖父母、叔伯父母、兄弟、姑、姊妹。
2、夫妻祖父母、父母、外祖父母、叔伯父母、兄弟、姑、姊妹自相杀。
3、殴詈夫之祖父母、父母,杀伤夫之外祖父母、叔伯父母、兄弟、姑、姊妹。
4、与夫之缌麻以上亲奸,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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