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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阳鸟 第237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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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民警的回答中完全没有提廖强还有其他犯罪行为,只大约估计了一下期限。


辛念离开分局便和黎湘通了电话:“我想你估计的是对的,廖强没有提抛尸的事……”


这层认知不只来自民警的态度,还有另一点,周淮始终没有接到请他去辨认廖强的电话。廖强和周长生认识,专案小组应该会找家属核实。


周淮等得心急,还特意给专案小组去了一通电话问进展,结果仍是让他等。


黎湘在电话里这样回答:“廖强知道咱们不会真的伤害他母亲,他还心存侥幸。如果他连抛尸的事都交代了,就真的是死路一条。”


辛念:“可咱们录音了,难道他不怕咱们交给警方吗,到时候他连自首都不算。”


黎湘:“你想想看,那些录音是在暴力威胁之下的供述,本来就不合法。廖强完全可以说是有人教他的,还拿他和他母亲的生命安危做要挟。而且如果他承认了录音里的内容,那就是故意杀人罪,有自首情节也帮不了他。廖强能跟秦简舟这么多年,一定是有些小聪明的,何况他还在监狱里上过小课。”


辛念:“那现在怎么办。”


黎湘:“暂时没有办法,廖强的母亲从头到尾都不知道曾有人拿她威胁过廖强,她是安全的,也是无辜的,咱们不能真的动她。反过来,廖强去警局自首,这件事一定惊动了秦简舟,咱们只能等,看他那里有什么动作。”


辛念语气沉重:“我听分局民警的意思,廖强似乎只承认了借贷那些事,□□的部分一个字都没提。”


黎湘:“事情过了那么久,除非留下视频证据,否则谁能证实他□□?他自己当然不会说,那些受害者女性当时没有站出来,现在也不会。”


辛念半晌没说话,心绪尤为复杂。


她记得做社会新闻记者的时候,就多次产生过类似的无力感。


人们所相信的真相,以及事情真实的版本,和法律可以证实且依照法条判定的罪名,是三种完全不一样的“故事”。


比如说,一位不满十四岁的女生在懵懂无知的情况下,被自己最尊敬的老师以“爱情”为诱饵儿欺骗侵犯。待她成年以后心智成熟了,她终于明白那是“□□”。可时间已经过去很久,她去报警,老师咬死不承认,谁能证明他们发生过关系呢?更不要说“□□罪”了。


在这个女生心里,“诱骗”和“□□”是故事的真实版本。可如果这件事被曝光,在网上发酵,网友们相信的真相会是这样吗?


它会被扭曲,还会有一群人跳出来说,是女生不知自爱。接着就有人举例子,说某某女生勾引老师,后来分手,女生又说老师□□。明明是两件事,却会产生某种心理暗示,将这件事里女生的行为,扣在另一个女生的头上。


这个女生最终会被钉在耻辱柱上,人还活着,却已经达成社会性死亡的结局。


这就是所谓的“人们所相信的真相”,与其说是相信,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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