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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年轻,能帮着干活的时候,他弟弟对他还好,但他那时候已经很老,他还把卖地的钱花光了……
黎老根的弟弟处处苛待黎老根,黎老根也就饿死了,据说死的时候瘦得就剩一把骨头。
可现在,黎老根不仅越活越年轻,竟然还打算天天去县城吃面条。
接下来十天,黎青执没有去县城,每天都在家读书练字。
他仔仔细细地誊抄修改朱前的自传,每天都坚持抄写三千字,右手的字也就越练越好,如今,他的字端正之余,还有了自己的风格。
除此之外,黎青执还会每天用左手写两千字丁喜的书,丁喜是给了钱的,他的书肯定要写完。
苟县令的故事,黎青执也会每天写两千字,他这次写的,是苟县令审判张赟权的故事。
故事从张赟权横行崇城县开始写,苟县令发现张赟权的恶行之后,私下调查,最终将张赟权等人一网打尽……
这个故事,黎青执觉得能写个五万字。
用毛笔写字,写顺了之后写字速度其实跟用硬笔来写的速度差不多,可即便如此,每天七千字的写字任务还是要花掉黎青执整整一下午的时间。
上午他要看书要教孩子,时间也被排得满满当当,要不是黎青执有异能,累了可以用异能清除体内的疲惫,一定做不到这样。
还有就是他经历过末世,于是曾经让他觉得无比辛苦的学习,也就算不得什么了。 这十天黎青执没去县城,但金小叶会把县城的各种事情告诉他。
修码头的事情,做起来没有那么快,苟县令光是买地找人,就要花不少时间。
黎青执跟苟县令交谈的时候就发现了,苟县令跟原主的父亲一样很会读书,但对处理各种杂事,以及算数不太在行。
原主的父亲当初之所以要请师爷,就是因为凭他自己,处理不了县衙那么多的杂事。
大齐的县城的规模,放现代估计也就一个镇的规模,现代一个镇有镇长还有副镇长,有人专门管经济有人专门管卫生,分工很明确,更不要说还有税务所派出所等不同的部门。
大齐呢?各种事情全都要县令管!
这确实有点难为县令了,一般县令都会请师爷或者幕僚帮忙。
所以这十天并没有发生什么事情,但苟县令在县城的名声,毫无疑问越来越好了。
黎青执对这情况挺满意的。
金小叶这两天却有点不安:“阿青,那个吴掌柜真的没有问题?我这边都做了这么多活儿了,他也不来看看……”
当初吴白川找金小叶下订单,金小叶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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