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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陆令 第110节(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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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也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处罚不会太重。”曲增敏道,“你是不是想说查这个孩子背后的事情?难啊。”

“现在那些丢孩子的,不都有那种网上的系统,人脸比对,对上了不就很简单?”

“和你想的不一样,你觉得买娃的这些,都是买的拐的?实际上,很多都是亲生父母自己卖的。”曲增敏道,“这种,你很可能查不到。”

陆令沉默了。他不想接着聊。

就很多老师傅都喜欢把这些话放在前面,因为前期期望值低一点,后面不容易头疼。

但陆令做事,一般都是把期望值放在前面,不然提不起兴趣。

来医院核查这个东西并不难,把出生孩子姓名输入进去,直接就能核查出来。不到五分钟,县医院就给了结论:这证明并非我院开具。

因为陆令他们仅仅是拿了介绍信过来,所以医院也并不需要开具什么文书。

这种东西,如何判断是假的呢?

现阶段,找医院核查一下,没有,那就是假的,而在法律上,并非如此。

法律上,是派出所去医院申请医院的印章、印文等,带着前往司法鉴定机关,鉴定嫌疑人提供的文书为虚假材料。

陆令给王所打了个电话,把事情说清楚了。王所那边,那对夫妻还没有过来。

如果下午一直不来,派出所可能就要去抓了。这户口本身份证都是真的,想抓太容易了。

之所以让陆令二人去医院现场核查,也是为了执法记录仪录像,能够表明医院确实没有这个东西。这样一来,前期即便没有鉴定,立案也是很容易。

而当陆令二人回到派出所,那对夫妻已经在了。

这俩人统一口径,孩子确实不是自己的,是他们前一阵子在村口捡的。

村子叫孙庄村,男子叫何长海,女的叫孙红霞,今年都快40岁了,何长海算是入赘过来的。

入赘的时候,说好了,孩子跟孙红霞姓,但是十年过去了,孙红霞父母都去世了,他俩还是没有孩子。

这次,不知道什么原因,两个人“捡到的”孩子,上户口时,要跟着何长海姓。陆令听闻此事,分析这个孩子应该是何长海去想办法搞到的。

但陆令的希冀,直接在这里被打断了。

两口子说死了,孩子就是捡的,陆令也没什么好办法。

囚徒悖论在这种情况下几乎无用,这是十多年的夫妻,想孩子想疯了,不可能分开之后就能审出来。想把他俩的嘴巴撬开,是几乎不可能的。

简单地说,只能查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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