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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刀具还是很多,其中有一把砍刀,符合韩珊死亡案的相关情况,而且刀头的样子,与韩珊胸口的痕迹相吻合。
这把刀就放在一楼,根据民宿老板的说法,昨天烤串的时候,为了切肉,还用过这把刀。
也就是说,如果说在昨天切肉之前,嫌疑人用这把刀杀了韩珊,那么,昨天所有人吃的烤串,理论上说,都沾了韩珊的血。
这把刀昨天切完肉,已经被老板用洗洁灵刷洗过,不可能检查出韩珊的dna。如果做鲁米诺,也意义不大,没办法判断是人血还是动物血,所以只能暂时作为证据放好,具体是不是这把刀杀的,还需要进一步核查。
第110章 犯罪心理分析
案件迅速成立了专案组,基本上县局把东坡村案子专案组撤下来的人,都组入了这个专案组。
(东坡村命案专案组现在还没撤,还留了几个人,处理后续的文书。)
现场勘查过程中,倒是在韩珊的屋子里找到了几个人的毛发,已经抓紧去做dna比对了。不过,这里是酒店,有未知人员的毛发是很正常的事情,想通过这个破案实属碰运气。嫌疑人既然懂得掩饰指纹,对于其他的痕迹应该也是懂一点的。
下午两点多,专案组在一楼开了个会,这案子需要大量的办案人员,理论上说,比东坡村的案子还要麻烦,要迅速查出来每个人的背景与矛盾。
除了游少华、陆令和青山之外,其余14个参与考核的人员被拉了壮丁,负责各种基础工作。鉴于这个案子有些邪门,已经有四五人提出要退出,但是游少华说了,必须等这个案子办结了才能做选择。
……
东坡村的案子,虽然一开始,涉及人数上百人,但是并不需要采取强制措施,因为不是突发案件。
而这个案子是突发案件,现场目前一共有13个人,老板这一方3人,教师夫妇2人,余士可一方8人,怎么处理?
全作为嫌疑人,传唤24小时都没有问题,但是24小时之后呢?放?
真凶在这13人里,谁敢随便放?
法律办案时限就这么多,如果没有证据,不放难不成还能都刑拘了?
13人,还包括一堆大学生,包括两名老师,没有任何证据就刑拘,谁也不敢。
比如说,刑拘余士可,倒也不是说不行,毕竟她是组织者,嫌疑最大。那么其他12人呢?
传唤时间,是从带回公安机关开始计算,这会儿暂时滞留的时间虽然不计入办案时间,但专案组已经初步处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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