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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装置的押解镣铐,她仍选了双淡黄色高跟皮凉鞋。有了这双高跟凉鞋,身穿淡黄色真丝短袖旗袍的陈韶湘,走在接待大厅富有弹性的木质地板上,就如走在T形台上一样风情迷人,令在场众人赞叹不已。除过押解镣铐,她在逮捕证上大笔一挥签上名字,就以标准的模特台步走了出去。旁观者不由叹息:卿本佳人,为何做贼?
第一道狱门陈韶湘戴的也是联体手脚镣,由于身材在“十美”中最高,联体手脚镣上的连接铁链竟有19节,重达6公斤,镣铐总重也增加到了12公斤。然而经长期锻炼体力充沛的她却对此毫不在乎,照样穿着高跟凉鞋继续走台步。自然因为脚上有镣,这样的“台步”与普通模特所走的会有很大区别,至少有节奏的镣声消除不了,也许称之为“镣步”更为合适些。
本来在第二道狱门外应该换穿钢凉鞋,但不知内情已坐上椅子的陈韶湘,见要她这么早就脱掉高跟凉鞋坚决不允。不穿高跟鞋就会失去走台步的感觉,为了让“镣步”多持续一会,她宁愿先戴手镣和脚镣这类重刑具。最后一次战斗中,陈韶湘也没有“血债”,狱方为此态度比较和缓,对她的这项要求,表现出“理解和支持”。于是临时决定先用手镣替代,而且剩下的四件镣铐从第七道狱门以后再戴,好让她充分施展模特的本领。手镣都是“均码”规格,随处可取,陈韶湘很快就戴上新的“行头”继续出发。在前四个监区众难友面前,她身负着14公斤的钢铁重荷,演出了一场难得的镣铐模特“时装秀”。无论认识还是不认识的难友,都被她美丽、从容的仪态所折服。
第七道狱门终于到了,陈韶湘恋恋不舍地脱下高跟凉鞋,任由女看守给她穿上钢凉鞋,然后起身登上通往三层的楼梯。16公斤是个不重也不轻的份量,戴着仅比这只重1.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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