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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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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旁欣然接受,美滋滋的。

我们村在春水镇是最大的村,但经济跟别的村没什么不一样,商店有一个,

但几乎没什么东西,买个醋,酱油还行,要买别的东西,都得等到每个月的一、

四、七,也就是初一、十一、二十一、三十一,初四、十四等等,就是这样排,

这几个日子,镇上有一个大型的集市,那时的东西很齐全。俗称“集”,去买东

西,就叫“赶集”。

我是每个集都要赶的,我的菜都要到那里去卖,再用卖菜的钱买别的东西,

或者是书,或者是别的。赶集也是年轻人的节日,大姑娘打扮得花枝招展,去集

上展现自身的美丽,小伙子们则去那里看大姑娘,说不定就能看到一个中意的,

回家去找父母,让人做媒,说不定就能成,很多夫妻就是这么成的。

赶集确实很热闹的,在农村娱乐极不发达的这里,赶集是最大的消遣,很多

人都是不准备买东西的,只是来看个热闹,我在那里卖菜,当然要交地皮税的,

中国的税源远流长,皇粮国税,不交不对,这是老百姓的心里话,地皮税也不太

贵,两三块钱,我一上午能卖三十几块钱,每次赶集都是镇上税务所的人过来,

拿着个小本本,开收据的,很威风。我们卖东西的见着他们只能乖乖的。

我人小,却一直独立生活,对生存之道颇精,这也是环境所逼吧,中国有句

老话,叫“现官不如现管”,我见这几个税务所的人权势如此之大,就有巴结之

心,其实这个税务所极小,只有三四人,毕竟这里没什么要收税的,除了赶集,

他们只是坐在那里喝茶聊天而已。

有一天,我去了所长的家,趁他没在家,送给他老婆一条烟,烟中夹着五百

块钱,在这里,五百块钱可不是个小数目,可称得上是巨款了,他们一年的工资

恐怕也就只有这个数吧,在这里,钱是很实的,一块钱能买几斤鱼,几斤肉,可

能一家人一个月只能花个十块钱左右吧。

我这笔钱花得确实不冤,后来我认他当干爸,他也对我很照顾,一直没收我

的税,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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