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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信使”当然是百般优待,无论什么珍奇之物,都管它吃个够。比起以前的风餐露宿,辛苦捕猎,不胖才怪呢!
许仙抚摸着金雕微凉的羽毛,金雕惬意的抖了抖翅膀,显然对如今的生活很是满意,似乎也承认了许仙主人的身份,基本不需要用水魂术操纵了,当然,也可能是水魂术对灵魂的作用,在慢慢融入它的本能之中。
虽许仙平日也并不限制它的行动,任凭它自有飞翔,有信的时候才召唤过来。但这厮吃饱了就喜欢找棵树蹲着打盹,丝毫没有鸟中之王该有的野性,却不知大多数大型食肉动物的本性都是懒惰的。
但许仙却忽然发现,金雕无论筋骨还是魂魄,比之以前的时候,都要强大了许多,连那圆溜溜的鹰眼,都多了几分灵性。这就是丰沛食物的作用了,而且没有像寻常猎鹰那样,被熬去了野性。再加上小倩经常喂它些山间有灵之物,才积蓄下了灵气。
许仙心道:这样下去,怕也是要修成妖的。想到这里,他忽然灵光一闪,心道:“何不干脆试一试呢?”不用修行太高,只要让它的体形再变大个两三倍,就能载人飞行了,到时候岂不是比驾云要快的多,而且也帅的多。
回身才书柜中找出一个精致小匣子,打开一看,里面放着根状的根须,嗅起来却是清香扑鼻。
正是奇宝山上,那株紫蕴龙王参的参须。
许仙作为谢礼送给了王凤山一小部分,剩下的大都留在了杭州,供云嫣和青鸾儿女筑基之用。许仙却也带了一小部分来苏州,原本打算医病救人。但许仙凭着本身的医术和法力就已经足够了,还从来没有用过。
许仙小心的拈出一根来,仅有拇指长短,又将盒子放回原处。笑眯眯的对金雕道:“来,叔叔请你吃棒棒糖。”就要把这参须送进这金雕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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