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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父亲走后,茶叶店转包给了一个无锡人,那个无锡人每半年都会按时将一部
分收益汇入妈妈的工资卡里。由于妈妈和外婆都是全职工,许多时候管不上我,
父亲在世时,家里没人我就到父亲的茶叶店里待着,现在父亲一走,我只能独自
一人待在家里。妈妈和外婆不放心,跟我姨妈商量,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放学后
让我到她家去,晚上 8点半再由姨妈送我回家,每个月妈妈贴姨妈80元作为我的
晚餐费。这样的生活从我小学一年级下半学期一直持续到初三,晚餐费则从最初
的 80元提升到初三时期的350元。
姨妈有个比我大 3岁的女儿,与我一同在原南市区蓬莱路第二小学读书,自
小与我关系亲近。外婆只有两个女儿,因而对姨妈的女儿也极为疼爱,加之我们
两家距离颇近,走路也不过一刻钟多些,也就是晚餐后散步的距离,所以即便姨
妈和妈妈先后出嫁,双方也并未淡了情谊。当被妈妈告知以后放学要去姨妈家,
我也没什么意见,相反我还有些乐见其成。因为作为单位采购部员工的姨妈,她
家有许多当时市面上难得一见的进口零食,所以我怎么会不乐意呢?在家里,妈
妈规定除了一日三餐,什么零食都不允许我吃,现在去了姨妈家,岂不是老鼠跌
进了白米缸里?
可我去后才发现,根本没我想得那么好,我垂涎已久的零食在哪里?以前来
的时候不是有很多吗?后来到我读高中时才知道,妈妈事先已经跟姨妈打过招呼
了,姨妈家的零食早就被提前转移了。你们就这么不信任我吗?
姨妈作为国营企业中的采购员,虽然福利很好,但工资着实不高,听我姨妈
说,1995年她的月工资只有640元,比同单位其他部门的员工工资少了近200元;
而作为采购员,姨妈时常需要出差,每当从天南海北出差回家,她总会给我们一
家带上不少礼品,其中以食品为主;姨妈送给我的礼品除了玩具就是零食,可妈
妈代我收下后,却转手送给了左右邻舍的孩子,这令我极为不满,却又不敢跟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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