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版
首页

搜索 繁体

母猪猎人(01).xyz(5/5)

热门小说推荐

最近更新小说



,就去告了我们两个!我回想当天的情景,因为不是施以强制力,所以不可能被



告刑法22条的强制性交;娜娜意识还比我和阿祥清楚,也不可能是225的



趁机性交,那她到底是告哪一条?由于警局也不会直接说涉嫌触犯哪条法律条文



,只会告知是妨害性自主罪章的罪,所以阿祥和我忐忑地过了几天,无心生活,



整天都在研究当天到底出了什么事。



「我爸妈想要和解,他们说法院那种地方少去为妙。」



事实上我们涉嫌犯的罪都是非告诉乃论,也就是对方无法撤告,顶多因为达



成和解而轻判,但我们人生一定会留下污点了。



「那我们当初干嘛念法律?我认为你我都没有错,等开庭!」



我有万分之9999的把握我们可以全身而退,尤其是我还有以前的学校教



授可以谘询。



地检署开完庭之后,我才知道我和阿祥涉嫌犯的不是强制性交,也不是趁机



性交,而是刑法222条的加重强制性交,因为我们是两人以上共同犯之!因为



这是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根据刑事诉讼法,最轻本刑五年以上的犯罪,由



于被告逃亡可能性大等种种原因,检察官竟然对我们声请羁押!以前大三念刑事



诉讼法时,每个刑法教授都在靠夭重罪羁押不符合无罪推定的原则,根本就是押



人再取供等等,结果真的发生在我身上时,我还是鼻子摸摸被关进了嘉义看守所。



名义上是羁押,待的是看守所,但事实上由于监狱人满为患,看守所裡面其



实也有一大部分是应该进监狱执行的罪犯,所以我和一堆烟毒犯、诈欺犯一起关



了两个月,直到羁押期满。



一进去就在监所管理员(犯人称他们为「主管」)有意无意的洩漏之下,同



学们」(也就是犯人)都知道我是因为妨害性自主进去的,便称我「香蕉」(ㄍ



ㄧㄣㄐㄧㄡ),虽然不能直接打我,但咒骂和刁难从未停过。



监狱内没有什么可以用来自杀的物品,虽然我不只一百次想要自杀;可是阿



祥自杀成功了。



他踩在盥洗用的磨石子花岗岩水槽,往遮住如厕用的蹲式马桶(俗称小白)



旁,那个高度约一公尺的同样也是花岗岩材质的矮 本章已阅读完毕(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收藏网址:https://www.fulishuwu.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