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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5章 八八年(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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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年

八八年四月份,全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结束后。

开学一个多月的玉君又忙起来了。

这次大会,通过了两部新的法案《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国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

除此之外还通过了宪法修正案。

第十条第四款: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

修正后,新宪法中删去了「出租」二字。

配合一月十五日的《全国住房制度改革》文件来看,其中意味十分明显。

商品住房市场开始萌芽,中国房地产起始元年。

宪法修正案,除了这条,还有一例。

宪法第十一条增加规定: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的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

加之国营企业股份制改革。

股份、资本、产权、证券,在中国拉开了更高端的更隐秘的战场。

大三下学期的玉君学的昏天黑地,整个学期都没怎么回过家。

华意南不习惯,每周日提上一摞饭盒、一大兜子水果零嘴,带上女儿的换洗衣裳到西政去看玉君。

父女俩在饭店吃上一顿丰盛的午饭。

饭桌上华意南就听着玉君叙说她学得如何认真、如何辛苦、连考大学那年都比不上现在,晚上竟然能学到十一点钟,黑眼圈都冒出来了。听她说系里还有神人,这么忙的课业,还能出去打工。

人比人气死人云云的。

华意南看着从来在意形象的玉君,一头短发一点装饰、造型都没有,一个发箍往后一推,原本特意剪的轻薄头帘都被梳了上去,露出了光洁的额头。

看来是真的很忙了。

只能安慰:「再坚持坚持,再过一个月不就放暑假了吗?到时候就解放了。」

玉君回答:「别说了别说了,老师说期末要单出一堂《企业法》的考试,我学都还没学明白呢,考试,晚点来吧。」

干巴巴的、有气无力的笑了两声,玉君掰着手指头数着:「宪法、人民政府组织法、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国籍法、婚姻法、个人所得税法、 本章尚未完结,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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