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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书给乔家买了一个彩色电视机,当作对乔母这两个月辛苦照顾的感谢,把婆婆送回了乔家。
两皆欢喜。
说起来这个来带孩子的妇女还是个熟人呢。
正是十几年前帮忙带玉君的麦苗——二婶丁秀的娘家侄女。
那年回了大队,麦苗十五岁,也没有什么别的再出大队看看的机会,在家务农,直到十七八嫁给了父母选的——能干老实的丈夫。
也是有些倒霉,丈夫在他们第二个孩子出生那年生了场大病,好了之后地里的重活就有些支应不了。
等改革开放之后,不用再待在家里挣公分,麦苗就托姨妈丁秀在江岸县找了帮忙带孩子做保姆的活儿。
每个月拿工资挣得比在家里多多了。
她到底在华意南家里培训过,带孩子的时候仔细、讲卫生,做饭好吃人也勤快,评价挺好的。
从八零年一直干到现在,一直辗转在不同人家。
这次刚好上一家雇主孩子一岁多能走路了,她结了工钱正在物色下一家呢,姨妈丁秀就又找上了她。
收拾行装,曾经的小保姆麦苗来到了陪市。
再次看到父女俩,三十二岁的麦苗还有些局促。
「华大哥好,这是玉君吧,还和小时候一样漂亮。」
借用《西游记》的一句台词:我已老态龙钟,大圣风采依旧。
虽算不得多贴切,却也符合一些麦苗当下的心情。
华大哥风采依旧,而自己却在生活的打磨下和寻常妇女没什么区别,没有一点长进,还和多年前一样,干着保姆的活儿。
甚至对比当初,连年轻的朝气也没了。
让人平白生出几分臊得慌。
华意南还记得麦苗,可曾经嚎啕大哭舍不得麦苗走的玉君却早已记不得这个曾经带过她半年的大姐了。
对此华意南发表意见:所以说小孩子是最没良心的家伙儿,小的时候脑袋瓜没长褶子,不记事。对她再好,以后也是记不得的。
玉君对她爸的话表示不爽。
不过她确实不记得麦苗了,有些理不直气不壮。
华意南和人闲聊:「麦苗阿,你家孩子多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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