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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正是因为百姓被官府欺压,被富户欺压,求告无门,走投无路而想象出来的……一种靠自身本事,拳脚功夫,将那些官员和富户暴揍一顿,也可能是直接割了头颅,飘然而去的形象吗?律法无法给百姓公道,才有了行事百无禁忌的侠客。”
佘蓝铃承认,早几年,她只能看到武侠小说江湖中那些侠士肆意杀人的一面,他们不遵守律法,只想着快意恩仇,还用劫富济贫来掩盖自己的偷盗行为。一打起架来就把老百姓赖以谋生的摊子掀干净,还不赔偿。
佘蓝铃那个时候很不喜欢侠士,她觉得他们是法外狂徒。更喜欢“为国为民,侠之大者”的宏大叙事。
但某一天,就是很突然的一天,风平浪静,天气晴朗,没有任何特殊情况,她从街的拐角走过去,迎面看到小贩喜笑颜开地在自己摊位上数着钱袋子的时候,她就……突如其来的明悟了。
古代的百姓没有经历过现代的法治社会,对他们而言,“法”不是保护他们的,而是欺压他们,剥削他们的东西。所以侠客才会无法无天。
而现代人在意的那些事情,比如不遵纪守法,比如劫富济贫,比如打架时不注意周边摊子。它不能说没有问题,但对于古代百姓而言,那真的是小问题了。
他们的“法”是会吃人的,一层一层的剥削,把他们镇得像冰块里的鱼,寒冷入骨动弹不得。这个时候,如果有“侠”来拯救他们。去把贪官污吏、地主乡绅狠狠惩罚一顿,去抢夺他们的钱财,接济百姓。那他们的摊子,他们的小店被掀翻作为代价,他们可以接受。
少赚一天钱不一定会死,虽然需要重新整理摊子,整理店铺,不一定会死,但是“法”一定会让他们死。
那是佘蓝铃这种现代人体会不到,会觉得很不合理的东西,却是这个时代的小人物不需要特意去说明,大家说起“侠”来,就立刻能领悟的东西。
陆小凤感觉到了一种嘲弄。
不是被佘蓝铃,是被“侠”的根基。
侠以武犯禁,他竟然把这事忘了。他竟然也开始瞻前顾后,忘了侠的本质就是:你冒犯我,你欺压乡里,鱼肉百姓,那我就砍下你的头颅,用刀挑走,烫血一路淋下。律法无法约束我,官阶无法镇压我。
陆小凤深深吸一口气,明明在屋内,他却好像闻到了血锈与刀剑的味道,还有幽幽的清香,那是用轻功跃到屋檐之上,以足尖奔跑时,夜风带来的兰花香气。
是的。他是侠。他之前竟然忘了这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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